是被影片的男女主演的华艳名单所吸引过来的。你想啊,马特·达蒙、罗伯特·德尼罗、 安吉丽娜·朱莉。。。。清一色的演技派演员,外加CIA,特务,所有惊悚、史诗的元素都齐聚了。
然而,看过了以后是,失望。作为电影最基本的元素--故事性丧失了。即使达蒙从头到尾在怎么苦瓜着个脸(模仿教父吗?)作严肃状,但其基本的故事主线实在太过单薄,无法让人为片中人物命运的起伏而感同身受。
因此,很可惜我不得不从我的硬盘中删除这部片子。即便它看起来--嗯,有这么地大牌。
相当多的人只是写了该影片的剧透,其实,只要想看懂,多花点时间即使第一篇看的粗糙点,第二篇也能看懂了。
这里主要要说的是,代号mother,其实反衬了父亲这个概念,顺从理智总是很秩序很规则,有点卡夫卡的悲剧性格,活在城堡之中,他是让人心疼的,可以是好上司好朋友。但是,他绝对不会是好父亲好丈夫,甚至,作为他的情人也只会遭殃。他的母性全部奉献给了荣誉和国家,或者家族或者组织~骷颅会。
他不言不语,但是却极为专注,能把诗歌当成密码,把感情全部归结为理性
算上串门和外出午饭,花了4个小时看完这个片儿。这不是007也不是碟中碟,这是参杂了宗教意味的传记片儿。
片名叫The Good Shepherd,按照圣经里的话,耶稣自称是牧羊人Good Shepherd。
宗教意味还在于骷髅会。会规第一,上帝第二。
人定胜天么?or 老天 fucking the people。
个人认为,男主人公从看到照片起,就知道是自己儿子泄了密。导演用他的叙事手段穿插着讲,讲到最后,在那个小屋里,爱德华送给儿子的第一份礼物就放在床头。他之所以让手下追查,目的是找到地点,确认女间谍身份。
确定了儿子和苏联间谍在一起,这是爱德华最难受的时刻。首先古巴是美国的后院,一直是美国的安全重心所在,偏偏美国人在古巴最重要的颠覆行动失败了。而失败的原因就在于小爱德华在床上透露给苏联女间谍秘密。
其次,爱德华在二战期间,没有尽到作为父亲的责任,他一直内心愧疚。想要保护这个“儿子”。
再次,他的个人经历,父亲自杀带来的巨大心理阴影。他都想保护儿子。
……
说到这个“儿子”,他除了叫做小爱德华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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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片名“The Good Shepherd”,《圣经》中耶稣说:“I am the good shepherd. The good shepherd lays down his life for the sheep.”影片男主角爱德华.威尔逊(马特.达蒙饰)就是,──或者他自以为是──,一个好的牧羊人,为了国家(羊)牺牲了私生活。因此,电影最好平直地译为《好的牧羊人》,简化成《好牧人》,好像不伦不类的。看看电影内容和渗透的这层意思,译成《尽忠职守》也贴切,不过,好像是评优秀GCD员的标语,恐怕更不卖座了。笑~
这好像是一部不卖座的电影,毁誉参半。有人说导演罗伯特•德尼罗还是演他的黑手党去吧;许多人说闷死了,三个小时,看着看着都睡着了;也有人说乱死了,人物众多,线索众多,要说明的人生道理却极其肤浅、白痴。为表不予苛同,看完后的昨天,我和某人争论至后半夜。奶奶的,丫才白痴!看部电影,还非得找出人生道理、教育义意,还需不需要朕给你拎出段落大意、抓出中心思想呀?这我最拿手,在小学里。记得韩寒曾写过一篇日记,说在中国拍给人看的电影
“特务风云”CIA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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