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真的是再婚父母的子女相爱了,我想还是有一方脱离父母关系,然后跟对方结婚,这样会好一些。也会杜绝外界的舆论压力。虽然表面上是脱离了父母关系。其实还有一种方法。就是让父母离婚孩子结婚。父母做亲家。只要生活在一起幸福美满就行了。不用在意人家说三道四的
这是拟制血亲词条解释中的对于宠物和栗子问题的两种人道解决方案,但是由于法律上面,宠物是文姨的自然血亲,而栗子是薛茂祥的自然血亲,是无法脱离父母关系的,用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文姨和薛茂祥直接离婚,这样,宠物和栗子可以自然恋爱和结婚,然后呢,在法律事实完成后,文姨和薛茂祥再复合,由于法律上考虑自然生理和伦理的问题,对关系的要求是顺延的,但是,却没有明确规定反向的发展。所以,这不失是一个好的办法。因为这可以说是法律的漏洞,或者说,实际上是一扇后门。
编剧可能在N次方上,使用道德着墨过多。法律之所以是法律而道德不是法律,更重要的原因,是法律规定的是人在利益后果上的规范,而道德,是行为模式的规范,什么叫人性化,最重要的人性化
家,N次方:优秀!吸引你的是哪点··· 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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