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的巧合,走在人生相似的阶段恰好看到这个电影。#思乡病和其他病一样,它让人难受,但终究会转移到其他人身上。#
出走,回家,再出走。迷茫,思念,失望。这是那些飘荡北上广的共同感受,家是家的平淡,家的安逸,家的渺小,家的桎梏,城市是城市的喧闹,城市的压迫,城市的低人情高价值。走的时间久了,会忘记任何一个地方的缺点,拼命想逃离自己所处的地方,直到再次记起当初逃离的缘由。
女主回到家差点就陷入了熟悉的安逸,从大城市带来的光鲜带来了骄傲感,感到无比的充实,安全,安心,就快忘记了市井的狭隘,多舌和人际的纠葛。
每个北上广们何不都是这样,疯狂想念着家,口中牵挂的是童孩时期的那个公园,吃每一样食物都能忆起过去的母亲手中的美味,想着把手中的业务结束一定要回家好好充充电。在家待的一段时间,享受着熟悉的味道,蜷缩在属于自己的安逸圈,直到邻居敲开你家的门,和母亲聊起几十年的家常,你需要走街串巷去拜访长相都快忘记的亲戚,你需要挨个报告消失的这段时间 都发生了哪些变化,还要被打断听听其他人的看法……
没有好与坏
Eilis过了海关,打开门的一刹那,犹如天堂般的耀眼光芒照射开来,只这一瞬间就足以令美国人自豪到高潮了!影片的故事虽老套,但胜在细腻的情感刻画,每个曾背井离乡的人几乎都能找到一些情感共鸣,更不说对于美国这样的一个移民国家。罗南作为同辈演员中的佼佼者之一,她的表演为这个角色增色诸多,使得角色的心理历程更具说服力。
配乐很出彩,手风琴是必杀。前半段不错,结尾的呼应也蛮好,
一个离乡的姑娘,来自代表过去家乡的爱尔兰和代表未来生活的纽约两方面的拉扯挣扎
口口声声说自己爱西尔莎罗南,这部电影竟然拖了这么久才看完。我都开始质疑自己到底爱不爱电影了。
本来对电影对美国的过分称颂有些不适,可发现导演也是irish,便觉得自己有些过分谨慎了。
电影表达的情感自己并不能完全共情,不到十八岁便离开了故乡出来上学。很难说自己到底懂不懂我的故乡那座五线小城市,自己熟悉他的街道,熟悉他的语言,熟悉他的大体格局熟悉他的很多方面。这不是一个去到那里生活的外乡人完全熟悉的,可以说是刻在自己骨子里的,是永恒不变的。
I’d forgotten what the town is like.
看《布鲁克林》,被这句击中。
同样小镇姑娘出生,当年三流大学毕业,也曾一度考虑回去小镇当一名中学老师,尔后只身在所谓的大城市打拼多年,至前两年遭遇工作瓶颈疲惫彷徨之时,又曾动过回去小镇的念头,想着那里有妈妈,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说不定还能找到一位体面的男人。
然而,一切仍止于臆想。到今天,仍在偌大的都市里汲汲营营地生活着。时而快乐,时而感
伤;时而坚定,时而彷徨。偶尔想到生长的小镇,尽管脑海里闪回的都是温暖与美好,终是回不去了。
为什么会这样?貌似从不曾去深究过原因,只是某次无意中和选择扎根小镇的90后弟弟聊起时,引用过偶像陈文茜那句“人生就怕格局小”。
在看到《布鲁克林》里爱丽丝对着小镇三姑六婆代表说出这句“I’d forgotten what the town is like”,突然懂了,这不也正是一直以来我厌恶反感的根本所在么?
小镇太小,走在街上和熟人打招呼,可以一路从东关招呼到西门。有人自诩看着我长大的,有人对着已30出头的我说”呀都长这么高了“
看完这部电影之后的第一个感觉就是“理解”,虽然,我并没有相似的经历。也并不能完全赞同女主的所有决定。但却能够理解每一个抉择背后的挣扎。
离家远赴异国的勇敢、思乡成灾时得得脆弱,初来乍到的自卑、相遇爱人时的自信,在布鲁克林时的朴素勤奋、再回到苏格兰时的骄傲虚荣。这些矛盾的特质集中体现在女主一个人的身上,我看着她一次次的做出选择,也许我并不赞同,但同时也不忍责备。因为这些矛盾的特质同时也在我的身体里存在着,甚至有可能,在每一个女性的灵魂里存在着,因而我们能够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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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喜欢女主回到布鲁克林后的部分,这一部分女主的内心矛盾是最强烈的。离开前,梦寐以求却又不敢奢望的那个未来,在归来后居然被人双手奉上,去拿,唾手可得不费吹灰之力。她昂首骄傲的走在家乡的街道上,接受着人们的注目礼和言语赞美。看着原本对自己不屑一顾的纨绔子弟,在自己的面前表现的谦逊甚至自卑。她开始被尊重了,被需要了,被挽留了,这使得她的虚荣心被极大地满足。所以,在如此大的诱惑面前
【载24楼影院】
奥斯卡金像奖已尘埃落定,最佳女主角颁给了《房间》的主演布丽·拉尔森。不过,就我个人而言,其实一直期盼着《布鲁克林》的女主角西尔莎·罗南能够获胜。这个1994年出生、有着一双浅蓝色迷人双眼的姑娘,在《布鲁克林》中奉献了精彩之极的演出。
当然,对西尔莎·罗南的过分喜爱,也与她在电影中饰演的角色有关。《布鲁克林》根据爱尔兰小说家托宾的同名小说改编,电影讲述了一个并不复杂的故事:1950年代,一个爱尔兰小姑娘背井离乡,到纽约谋生去了。
“外省青年遭遇大都市”——这是文学史上的经典时刻,我们可以在巴尔扎克、司汤达、亨利·詹姆斯、德莱塞、福克纳等名家的小说中反复读到类似的故事。而在1950年代的爱尔兰,在21世纪的中国,这样的文学时刻已经变成一种日常的现实。外省青年进入大都市,遭遇的不仅是眼花缭乱的新世界,遭遇的也将是一个全新的自己:当庞大的新世界在面前展开时,一无所知的自己该如何自处?
于是,我们看到这个名叫艾莉丝的爱尔兰小姑娘,初到纽约后的种种艰辛与不适。她焦虑、忐忑、不安、不知所措
《布鲁克林》不那么浪漫,也是那么吸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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