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评人Ali Arikan 说:“《海扁王2:危在蛋夕》是今年看过的最烂的电影。”他奉劝观众除非闲得蛋疼,否则千万不要看这部电影,有这个时间还不如抓紧享受一下愉快的夏末时光,或者玩一玩拼字游戏,亦或是给外婆打一个电话。干什么都好,就是不要跑到电影院去看这部操蛋的电影。
这话完全说出了我的心声,这部电影除了蛋痛什么都没有。
《海扁王》第一部真的很棒,影片开场主角的一段独白,就让人感同身受。
“我大概是那种最不像超级英雄的人了。不是说我有什么不正常,而是再正常不过了。我不擅长体育,数学也不好,更不痴迷于打游戏。我身上没有穿环,更没有厌食症。网上的好友也不多。我唯一的超能力就是让女生忽视我。就算在朋友中间,我也不是最会搞笑的那一个。和大多数同龄人一样,我再普通不过了。”
我们都是平凡人,即使被蜘蛛咬上一口也不见得会拥有超能力,这就是现实。即便如此,我们却都曾拥有过成为超级英雄的梦想。这个主题多么鼓舞人心,于是我们带着一种即将被点燃的斗志期待着主人公大展宏图,打的罪犯屁滚尿流
最早是看到硬纸板宣传画,上面画着四个主要角色的头像、扮演者以及片中角色的codename. 老早就知道这一部的反派是上一部的红雾,当时看到宣传画上他的新绰号是“mxxxxxxxxxxr”,秒懂,于是回来之后果断把头像换成了现在这个,毕竟再没有比这跟更配我的豆瓣名字的了(其实还有一个是《恶老板》里的杰米福克斯,等到那部电影的续集上映时我再换成他的)。
这部电影简单地说就是比上部血腥,没上部惊艳。口碑自然也不会好到哪里去。之前看了一下报道,北美的那些专业影评人果然是不吝惜任何刻薄的话语来挖苦本片。对此我这种屌丝观众早就习惯了,之前的宿醉3也是类似的遭遇,但是我一样觉得值回票价。
对于宿醉2, 3以及海扁王2这些电影,如果批评他们不思进取,那我举双手双脚赞成,可如果把不思进取就直接等同于烂,那就有点矫情了。并不是每部续集电影都能取得《终结者2》那样的成就,有的续集电影的导演就算绞尽脑汁也还是无法发出比前作更耀眼的光芒,但超越不了前作也不代表续集就完全没有价值。第一部往往是最经典的,但经典也不代表就是完美的
看完了第一部,就想看第二部,整部影片充斥着血腥暴力粗口的镜头很合观众的胃口,现实中无法实现的就交给电影这个大舞台吧!
血腥的场面是最能刺激观众肾上腺素的了。
相比第一部kick-ass的男屌丝样和hategirl的萝莉造型,第二部两人都有了不小的改变,海扁王有了好身手,除恶扬善有了团队的支持,出门不再是一味的被打也能开始还手打人了。而暴力萝则的的确确是长大了,女大十八变从小萝莉直接成长为女神级的人物,身材身手装备样样出色。
反派人物大变身,Mother-F**ker为了报杀之父仇,竟然成立了一群起了各种各样名字的紧身衣大反派,而海扁王也为了报杀父之仇组织起同样各种各样名字的紧身衣正义联盟,不可避免的会在影片中发生激烈的碰撞。
剧情的确很狗血,那么就只看看血吧!
好吧,预告片中科洛莫瑞兹褪去了七分萝莉相的镜头已经将我一颗躁动不安急于复活的屌丝心情给浇灭了一半,好歹被金凯瑞长满胡茬的脸给拉了回来(其实金凯瑞拉下面具时我仍然三根黑线。。。)。本来期待着又一部还算中规中矩的青春恶搞的复仇者联盟,结果发现到头来是部精神分裂版的蜘蛛侠2。
中间英雄归于平淡人生,一方面又在平庸中寻找力量的故事设定真是太好莱坞英雄电影了。小萝莉兴奋剂一打,一副吞进去的子弹都能吐出来的气势;最后插玻璃的特效动画,俄罗斯老干妈一副SM的表情感动得我都快哭了。这尼玛还是那个俏皮黑色幽默的KICK ASS么
这依然是一部漫画改编的同名电影,故事延续了前作的情节,海扁王和超杀女在没有任何异能也不是高富帅的情况下,一边成长一边继续着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干着超级英雄们的活,四处惩恶扬善,维护着城市的安宁。在失去了尼古拉斯凯奇扮演的“大老爸”之后,影片需要再来一位重量级的人物加盟,于是金凯瑞来了,他扮演的“上校”以及他领导的一帮更为普通的市民组成的正义永存联盟在同海扁王一道承担起维护城市秩序的任务,几位配角也在本片中大放异彩。而上一集中逃过一劫的克里斯则转变成了大反派给还给自己起了一个非常响亮的绰号——臭屁王。(真是不知道这孩子脑洞有多大)于是在一帮正义的屌丝与一位为富不仁四处横行的阔少为首的黑恶势力之间的火并正是开场了。
影片的风格与前作也没有太大的出入,依然已攻克青少年观众为主,成长后更为劲爆的超杀女一身装束更为冷酷,身手也更加狠辣,骑着摩托的造型那怎一个酷字了得,而海扁王则依然是愣小子路线,壮实了一圈的他,看起来能够承担更重的任务和更大风暴了,但其实不然,这关键时刻没了超杀女他还是扛不住
如果一个人想自杀,而你征得此人同意,然后杀了这人,这是不是谋杀,这个问题是否可以视作安乐死,社会公众不同意安乐死,可又希望那个人解脱,比如患绝症的人,法律也不同意?如果一个人的死可以换得更多人的幸福,那么更多人是否可以藉此而杀掉这一个人,若是在极端情况下,这一个人就要死了,大众可能觉得可以,但是法律不同意?为什么征得了同意,却还是不能那么做呢?是否是因为我们的基本人权呢?那我们的人权又是从何而来?天赋吗?我们是否可以为了别人的幸福而牺牲自己性命,抑或是为了自己的幸福而牺牲他人性命呢?绝对主义似乎是站在法律这边的,功利主义似乎是站在道德抑或是我们这边的,可这两个主义对嘛?公平和正义的矛盾似乎就是出在这里。一位大哲说过这样的话,如果思想反思自身,那么思想自身是最矛盾的。西方的法律体系号称那么完善,人权保障的那么完全,却为什么电影中蝙蝠侠,蜘蛛侠,红鹰侠,青蜂侠,钢铁侠,海扁王之类,如此之多呢,虽然不是现实,却确实是他们思想的产物,难道只是单纯因为美国典型的英雄主义
“海扁王2”盛宴级!With or without the mask, I Kick 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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