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被告山杠爷》是一部农村为背景,探讨推行法制以及改革所引起的社会问题的写实片。虽然年代有点久远,但是故事的主题以及影片带给人的直观感受任然使人映像深刻。
故事讲的是一个四川的偏僻小山村里的最高领导人——党支部书记赵山杠的事迹。在贫穷落后的小山村里,赵山杠拥有最高话语权,数十年来把堆堆坪治理地安泰祥和,年年评先进,甚至成了县里的模范。然而,在一片祥和的背后,是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的问题。村民之所以受山杠爷的家长式管教,其实质是源自众人的愚昧落后。当山杠爷这样一个可以做到一碗水端平、大公无私、为众人谋福利的领导者存在时,大家无一不敬重他,唯他的命令是从。显然,缺乏文化素质、思辨能力以及维权意识的村民们对山杠爷的听从都是盲从。落后的他们是无法仅仅用做思想工作这样的方式便能管教好的。山杠爷同样也是这样一个没有多少文化的人,而他正好用土方法来管教那些泼妇刁民,关祠堂、游村、当众打人,这些管教方式对于愚昧而又与外界缺乏联系的村民们十分受用。
全片唯一的烂点、最大烂点就是山杠爷的孙子因为想知道爷爷的做法是否犯法,所以写信给检察院(或县里的政府部门)。这简直是侮辱我的智商!
我生长于乡村,所以对片中的每个事件都引起了回忆和反思。我当然反对山杠爷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但是,不严重的行为,要置身于当地来把握尺度——判断是非对错的尺度。
法律不能包办一切,法律也不能制止事件的发生,而权威的山杠爷虽不能包办一切,但却能制止事件的发生。
【比如】,如果期望通过法律去教育、批评强英停止虐待、殴打婆婆的行为,以制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这不是很可笑吗?强英就是那样的烂人,对她的教育、批评只会招来她对婆婆实施更狠毒的报复。
【又比如】,酗酒、赌钱、好吃、懒做、殴打妻子的烂人二利,简直就是人渣,法律能帮受害人什么忙?能帮得上吗?
【再比如】,兴修水库,这不正是红旗渠精神吗?不建水库,发生旱灾时,苦的还不是自己?山杠爷多有远见啊!前人受苦,后人享福,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像腊正这样只图私利、只顾眼前的人,在农村多的是。在我村,遇上喜丧
剧作以古老的乡约村规和当代法治之间的矛盾冲突建构叙事。山杠爷恪守传统,彰善瘅恶,大公无私,深孚众望。但他“家长制”和“一言堂”的宗族式基层管理方式但却酿出了人命。他关押不交公粮者,拆人信件,打人,虽合理却不合法。作为新旧时代交替的人物,他是法盲,和村民一样,以为村规就是国法,沦为悲剧人物。影片触及了上世纪末农村法制建设的症结,极具“历史纪录”价值。
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宪法第五条
国有国法,村有村规,如果把一个村庄看作是一个国家,村规就是国法。
——山杠爷如是答
灰色的云层,古老的水车,连绵的群山,青色的石板小路,被山歌环绕的小天地——这便是光荣和犯罪,喜剧和悲剧并存的堆堆坪。
堆堆坪处在山区,这里不似个村庄,更像两千多人的大家庭。山杠爷拿着如同棍棒的烟杆,像极了一个家长,以一打二骂的教育方式管教着那些不成器的“孩子们”。然而,一辆公安车,载着一封突如其来的匿名信,闯进了堆堆坪
国家真的像是一个利维坦,庞然大物,所以,我只能祈求一个圣人的出现。山杠爷式的人物,我是无比认同的,正是有这种人,村庄才能凝结成一个实体,否则,只是物理意义上的集聚,有什么意思?当国家粗暴的一刀切,将“法制”植入这片大地,多少的水土不服者就这样像车辙下的蚂蚁?微博上,有人说,我想去你我都想去的未来的那一天,我实在想看我们将被历史怎样定义,被未来如何审判。闫云翔对国家的强制力的接手与撤退的批判,值得深思。
“被告山杠爷”比我还要老的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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