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曼彻斯特在《光荣与梦想》中记录了一起案件:1967年,一个名叫琳达的18岁少女,茶叶进口商人的女儿,拒绝回马里兰的贵族学校,转而去纽约学艺术。搬到东村之后,她将家里寄来的钱全部用来买毒品,并沉迷于滥交。当年10月,她在一个遍地狗屎、蟑螂和垃圾的锅炉房里与一个流浪汉约会时,遇到四个黑人毒贩。琳达在被强暴四次后,与炮友一起遇害。
和不知所措的“瑞典仔”一样,琳达的父母永远搞不清楚,他们的女儿为什么要这样做。她从小性格腼腆,喜欢到俱乐部骑马。那一年,仅旧金山一地就有1.5万青少年离家出走,加入了嬉皮士的流浪队伍。那当然是一种在循规蹈矩的生活轨迹下不可能有的人生体验。然而那些做父母的收获的只有噩梦。他们给警察局寄去了数以万计的照片和寻人启事,有些孩子却再也找不回来了。
菲利普·罗斯的原著对这场世代更迭引起的动荡写得更加深刻细腻,但电影不得不砍掉了大部分的絮絮叨叨。60年代的美国,半数人口在25岁以下。战后经济的繁荣使他们成为可以“随意去哪里,随意干什么”的一代人
不想说太多的废话,一个近乎完美家庭里成长起来的一个近乎疯狂地女儿,用自己所谓的高尚亲手葬送了自己父亲的人生。我所感到的在那样一个动乱又安稳的年代背景下,一位平凡的父亲对女儿真挚无私,不求回报,深沉压抑的爱。妻子的无耻背叛与贪图享乐使他毅然决然地离开了那个他曾经深爱,把自己夹在女儿和她之间饱受煎熬的那个女人。主人公在听到女儿所遭受的种种非人一般的待遇后所表现出的出离的愤怒与妻子冷艳高贵愈发青春光彩照人的形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对女儿的思念与担忧让他的内心从未得到片刻愉悦,而碍于亲人朋友又不能流露出来,多年的压抑,饱受痛蚀的灵魂,再也不愿忍受让女儿受到分毫的伤害。于是她不顾妻子的阻拦,收拾起他一直珍藏的承载着关于他与女儿之间最温馨美丽的回忆物品去等待女儿出现。然而女儿依然拒绝跟他回家,最终他愤然扯下了女儿脸前的面纱,看到的女儿残缺的牙齿,想到了女儿曾经经受的难以言表的苦难经历,他再也不愿做一丝强迫女儿意愿的事情了,他只能静静地离开,等待着再次探望女儿。然而,女儿再也没能出现
《美国牧歌》的牛逼之处在于,面对成熟或不成熟的各类型政治,没有呼天抢地,没有愤世嫉俗,而只是将生活中因政治因素导致的悲剧视为阴晴圆缺般的旦夕祸福,谁碰上谁倒霉,将它紧紧压抑在背景层面,剩下主要就是聚焦于这位倒霉的父亲,如何通过他,让观众认识到父爱的平凡、永恒与伟大。
这部电影的精彩之处还在于,有意无意表现出了人的“符号困境”:我们用符号定义自己和世界,然后在满是例外的世界中重新定义符号,混乱中彼此一直被符号遮蔽,终其一生也无法挣脱符号。从这个意义上说
看了别人的影评,忽然觉得自己看的角度确实很不一样。在普通工人家庭长大的我来看这部剧,只觉得这个父亲做得很悲哀。爱,不是这样病态的。
片子给我印象很深的一幕是,母亲在白天跟女儿的争执后(女儿言语侮辱并且朝母亲吐了一口带着汉堡残渣的口水),这位“伟大”的父亲安慰妻子,母亲说,你知道在我小时候要是我敢这样对我妈妈我父亲会怎么做吗?结果男主竟然开玩笑一样逗她并把这个事儿就这么盖过去了!我想,问题就是从这样的家庭关系产生的,父亲跟女儿永远统一战线,母亲是父女关系的入侵者。
然后,这个家庭过早的给年幼的女儿展示了战争的残酷(即使是无意的),在女儿还没有任何人生观价值观的时候,家庭里面谈论政治的氛围也很浓郁,尤其是女孩儿的爷爷,作为犹太人对这方面过于关注了。种种吧,在青春期的时候,这一切像是不断累积的加法法则一样,等于了后来女儿的作为。
这是我在一片影评下的留言,我想基本上就是我最初看片最直接最直白的感觉了:
这样的父亲活该得到这样的结局,宠爱女儿甚至在女儿言语侮辱妈妈的时候也没站出来管教
美国牧歌 —— 孩子,父母,社会。。。执着的父爱和孔子的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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