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很多影评,感觉解读的都不对,当然一百个人有一百个汉姆雷特,但是有些韵味是故事核心所在。
故事的精髓,其实在几个画面。
当任达华完成一天的偷窃工作后,兴匆匆的买了一部相机,自由潇洒的随手拍照,在镜头和照片里,是香港殖民时代以来市井小巷市井生活的速写,照片里面的人们都是快乐安详的。当他的画面中插入了一个慌张不安的林熙蕾时,他自由又平静的生活不复存在,而是进入到了江湖的斗争。
再一个画面是四个男人和谐的骑在一辆车上,这样困难的情况下,四个人面容神情确实自如陶醉,节奏是默契的。虽然他们是小偷,但是他们把这当作艺术,兄弟情谊也是默契的,但是加入了一个美丽的女人,这种默契不复存在,所以片中骑坏了自行车,片尾也不再自如和谐。
文雀,自由飞翔,颜色鲜艳,真是任达华的象征。
从画幕拉开,他仔细的缝衣服,把自己收拾的潇洒不羁,虽然骑着自行车,但是自信而潇洒。可以看出,虽然他只是香港无数底层的人一个(小偷也是一个工作),但是他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把每一天活的很鲜亮的人。在他追逐林熙蕾时,没有忘记带他的相机
刻意雕琢的痕迹太重,连节奏都是。徘徊在文艺片圈子外可怜的试验品。杜琪峰想拍些不一样的东西,需要打破的框框太多了。与其这样,不如还是在框框里面做做文章算了。
文雀究竟是要飞到哪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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