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中一切看起如此的平和,但这发生的一切却如此的正大光明。我讨厌村民,讨厌他们露出的嘴角,讨厌他们如此的懦弱与平庸,讨厌他们如此倒戈。
虽然最终还是主旋律电影,但该表达还是表达的。90年代村霸,人民的无知,军人的坚韧。尤其电影中对天狗媳妇的刻画。撒泼但识大体,软弱但刚强,骄横但有智慧。
富大龙真是宝藏演员啊,不愧是最穷的影帝(哈哈哈哈哈哈哈)。我还是从大秦帝国过来的!!!!准备下一步电影紫日!!!!
看了不是让人难受的电影。探讨人性本恶的故事,同样的案件在不同的嘴里成了截然不同的版本。
手拿汉阳造的退伍军人李天狗成为泮源村的护林员,这里的山岭缺水少土,剩下不多的珍贵森林资源,有良知的他就像卫道士一般守护着这片国家森林,因为他知道他守护的不仅仅是一片森林,而是整个乡村的未来。但在被当地恶霸孔家三兄弟统治这片地区,国家森林已然成为他们家的钱袋,乡村一级的政府的流氓们都披上了党员、村支书和致富劳模的外衣,成为了横行乡里的恶霸,村里的村民都成了他们的顺民,爱咋掰持就咋掰持。和从古至今的卫道者一般,李天狗顽强、孤独地作着抗争,被停水,只能卖贵得可怕的可乐解渴和做饭,甚至洗脸;被停电,只能点蜡烛;最后村民和孔家兄弟被围殴,三处刀伤和五处骨折,被抛弃于路面,无人敢上前救助。令人敬佩的李天狗凭着顽强的意志和不灭的信念,爬了五里路,用最后的力气举起了汉阳造维护了自己的道义和国家的森林资源,将三个恶霸枪杀,结尾满足了大众的心理需要。
可恨的并不仅仅是那三个村霸
看完故事我们真正应该思考的不是去谴责这些村民有多没有良心,多知法犯法,也不是去痛惜“英雄不再是英雄”。而是应该想想遇到这样的事情应该怎样处理?
国家法固然铁律如山,但是我国面积很大,在许多地方传统上更多依赖的肯定是习惯法,在国家法加强对地方管控的同时,是不是应该思考一下通过什么方法让地方社区逐渐实现转型最终接受国家法?派一个护林员去“守”,与地方社群的集体力量相比无疑是螳臂当车,而粗暴直接地将国家法带入,“禁止砍伐”,对于长期依靠采木赚取收入的当地人肯定一时半会无法接受。山林曾是大家都可以采摘砍伐的,到了现在忽然成了“国家的”了。说村里人“断了”护林员的生路,在他们心里,护林员又何尝不是断了他们的生路呢?
国家如果要整治这样的地区(国家法与当地状况或者习惯法矛盾,产生违法行为),综合考虑当地生计方式背景,为当地人谋取生计转型后的出路,难道不是派去一个英雄,简单粗暴地将当地人全部放在法律的对立面、变成“敌人”更好吗?
故事情节很简单,但为了电影能够好看,片子用了两条线展开,一条是主角李天狗到了村子后故事的展开,另一条是县长调查案情,从而回溯李天狗的故事。这种叙述方式,在看过的悬疑片里出现得更经常一些,用在这里,好处是把直叙县长调查案情这里的冗长乏味去掉了,但是很明显观影过程中泪点被打断,缓释了部分压抑和悲壮感。县长调查案件这部分,是电影改编的:原著里并没有英明正直的县长,只有官员与村霸勾结,把护林英雄天狗诬陷成了杀人凶手。电影加上这段平反的剧情,还有最后继承了父业的儿子秧子
改编自小说《凶犯》。作品原型是发生在吕梁山的真实事件,中国1990年代中期农村滥砍林木、村霸统治乡镇的残酷现实。一个残废的军人转业后做起了护林员,在一天夜里打死几个恶霸,最终被判定为“凶犯”,在医院冤屈而悲凉地死去……(现实中更悲惨,这名护林员被判处死刑)
天狗式非主流
——《天狗》观后感
土豆有几种做法?你做过几种?作为一个西南人,土豆是很多人的最爱,土豆可以做土豆泥、土豆饼、油炸土豆、青椒土豆丝、土豆炖鸡、土豆片,烤土豆……,土豆烹饪大法你会几招?
啤酒呢?只有啤酒鸭,除了这我就不知道了,但贿赂这个事,我到想说一下,那天乘出租车,遇着一个同乘车的某公司负责人,一路就是急,说是要赶去和副市长打麻将,带了一个装了3万块钱的小编织袋;我说
“天狗”经典必看!留得青山祭忠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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