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小丑式李姐万岁影评,从我做起
他真的是个烂人吗?
是。 全片看完你就会发现穆丽根公园开喷那段是全片唯二高光之一。(另一个是小巷子里被正义大叔暴揍)CM和JT唱的五百里先往后稍稍。
他有什么选择呢?
作为一个60年代美国大城市白人男性,享受了人类有史以来最大的群体红利还想选择啥?啥臭鱼烂虾都能选择当猫王的权力?
没出成海赖工会让他会员过期,赖他姐太勤快按他说的把箱子扔了,赖大胖子不给他退款,赖天赖地赖政府,我看他应该赖他妈 不该把他生出来。
真正无辜的是被他当众羞辱的俩老太太
晚上本来想看斯派克·李翻拍的《老男孩》,可是看到科恩兄弟的《醉乡民谣(Inside Llewyn Davis)》,想到戛纳的人声鼎沸,想到宣传片里那个大胡渣男人(一直对大胡渣男人有好感,暖暖的)有故事,就改了主意。在阿姆斯特丹12月初第一场暴风雪里,去美丽的Tuschinski电影院,真开心。
(老爸早上好。我爱你。胜过世界上所有的雨所有的花加在一起。)
我不想把故事再絮絮叨叨说一遍。片子真的很打动我,是因为一个人失败得如此彻底。
他真的是条丧家狗。他睡在朋友的沙发上,地板上;他捏美元捏得那么紧;他脏话连篇,姐妹翻脸,老爸失语;他的搭档跳了华盛顿大桥;他睡好朋友的老婆,他要借钱去给这女的打胎……他乱七八糟。总是有他在雪里走的样子。总是又一次打击以后,就在了雪地了。为了能够见到Grossman先生,他终于搭车到了芝加哥,却下车就把脚陷在了雪地里。“妈的!”在咖啡店里把脚从鞋子里尴尬地拿出来,踩在皮鞋上,咖啡再暖,眼睛也是冷了。
由片子,了解了很多美国50、60年代民谣黄金时代的故事。但是Llewyn Davis是前驱
文/车厘子
上世纪60年代的美国民谣圈,活跃着一位名叫戴夫•范•朗克(Dave Van Ronk)的歌手,其最为人熟知的身份,恐怕不是民谣歌手,而是跟著名歌手鲍勃•迪伦千丝万缕的联系。
他在鲍勃•迪伦最穷困潦倒的日子里出现,为他带来了一份相对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教他民谣弹唱技法,并由此掀起了美国民谣的第二次复兴浪潮。
后来,好莱坞著名导演科恩兄弟,以戴夫•范•朗克为原型,塑造了一个名叫Llewyn Davis的歌手,拍成了一部名叫《醉乡民谣》的电影。
Llewyn Davis是一个待人发掘的民谣歌手。他穷困潦倒,连一间公寓都租不起,每天从一个朋友的沙发奔向另一个朋友的沙发借宿。
他落魄不堪,搞大了情人的肚子,只能牺牲署名的机会拿钱去给情人堕胎,预约医生的时候还意外得知自己已经当上了爸爸。
他彷徨挣扎,搭档跳桥自杀,亲人不理解不支持他的音乐梦想,极力劝他重操旧业。
万般无奈之下,他搭乘顺风车,奔向芝加哥,企图最后一次挽救自己的音乐生涯。
途中,分担油钱的同伴暴毙,司机被交警带走
我觉得这部片子并非要讲民谣,也不是要给谁翻身,它讲的实际上是一个人如何失败的故事。
历史上、生活中有很多这种人,小有才华,也经历过一番痛苦挣扎,但到最后都是失败了。为什么呢?是社会太势利,还是运气不好?都有一点吧,但最重要的难道不是自己不够坚持?
主角根本算不上是个悲情英雄,只是一个普通的失败者。他该坚持的时候没有坚持,该变通的时候又没有变通,还总是一副我很有才华我很有个性,只是你们不懂欣赏的吊样子,但实际上不是这样啊。有人欣赏你的啊,只是不把你当主角
<醉乡民谣>:一个过气歌手的丧尸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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