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传体式的澳洲自东悉尼向西海岸沙漠穿越之行,行进迂回的纬线,不确定沿途地理风情涉及地貌、植被、动物、原住民间涵盖面广度;也不能确定小说原作者穿越举动在整体人类学中,作为思潮源起最早追溯时间,或流行鼎盛时期;但肯定是可以感受时间多维空间带来的不可确定性。隐晦细致与舒缓音乐间展现热浪、个人多层意识与沿途困顿,间接缩短我们体验生活羁绊的心理路程。前行中续续热浪与潜意识交杂,忆起我们曾何时某日午后相似的炙伤感......"出发与结束将改变形式"是影片的收尾,也是此文的结尾。
从1971年的《小姐弟荒原历险》开始,澳大利亚的电影总是离不开国土中部那绵延万里的滚滚黄沙,仿佛这证明了居住在海岸线大城市的澳大利亚人,在这种千篇一律的都市现代文明下,对于远离海洋的沙漠的心驰神往。他们或逃避,或寻觅,在孤单的旅途中去寻找人生的意义,这可能是一代澳大利亚人的共同理想。而本片中这位具有独立精神的勇敢行者--罗宾戴维森,她正是这种理想的最佳代言人。
本片改编自罗宾戴维森的自传体小说《轨迹》,如实地再现了女冒险家准备旅途和踏上旅程的全过程。在旅途的准备过程中,罗宾只身来到了澳大利亚中部的爱丽丝斯普林斯,她希望找到三只野骆驼和一些经费。显然在这里,她的生活并不是十分愉快。蛮荒小城中,男性占主导地位,女性往往没有发言权,白人对待土著居民冷眼相待,高大威猛的骆驼只是一帮畜生,人与动物之间,甚至人与人之间都存在这不对等不和谐的因素,理想主义的她表露着许多不满的情绪。这让她在人际交流中产生了困难,因为与她那些善于交流的亲友相比,她更希望以不会说人话的动物为伍
澳大利亚的电影总少不了那些原始而壮美的自然风光,前有《澳大利亚》;现有《沙漠驼影》。但《澳大利亚》的漫天的黄土、奔放的牛仔与其中错综复杂的爱恨情仇总有让人置身与美国西部片之中的错觉;只不过故事从西部搬到了澳大利亚。《沙漠驼影》则没有如此的戏剧性,它甚至太过平淡,平淡到导演也觉得如此叙述一个故事是不能构成一部电影的,所以为了加强整个故事的戏剧性,电影中才会不断的出现童年的闪回。这种闪回是出于故事性和商业性的目的,在于强行给出主人翁出发的动机和目的,在叙述整个旅途中,其实并不需要。
一个女人,出于某种自己也说不清的理由,选择独自徒步2000英里从澳大利亚的中部沙漠走向遥远的海岸线。这几乎是最简单也是最复杂的故事,故事的简单之处在于,这仅仅是一次行走,一次比别人千万次行走更艰难更遥远的行走,它的实质就是一个起点与一个终点的连线;而故事的复杂之处在于那个谁也说不清的原因与坚持,女子说,别人问我为什么要走这一趟旅程时,我的回答是“为什么不呢?”
这一路,有犹疑,有孤单,有迷茫
孤独的穿越者,在沙漠中,不知道是自言自语还是对她的追随者说:'' I am so alone." 一路追随的那位摄影记者,不知道是否由于追随产生了些许暧昧和浪漫,不知道是自言自语还是对着他追随的沙漠独行者说:"We all are." Yes, we all are. 即使穿行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我们仍会感受到孤独。
影片音乐很美,但澳大利亚沙漠风景本来可以拍摄得更美。
去了旅游,不一定就开阔了人生和思想,现实里,没有那么多大起大落的痛苦,那么多外露的竭斯底里,再怎么样,都是一个人的事情。学到的,感受到的,是在自己的心里,独自体会的。
踏上旅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在路途中,说立刻明白了什么人生哲理,那也不太可能,有些人走到最后,也没有弄明白自己到底寻找的是什么,自己为什么要开始。电影里没有明确表现出来,但是看到女主角最后的笑颜,感觉到,在这趟艰辛的路途,她没有白白浪费这些经历的事情,而是弄懂了点什么吧。
她的路途,并不是为了证明什么给别人看,而是为了自己也不太容易搞清楚的一个念头开始的,唯一能肯定的是,想离开城市的喧哗,浮躁的人性,摆脱那种无意义的,一日一日重复的生活。
書中讀到攝影師的出現,我才意識到曾看過根據原著改編的電影,重看電影,不再像書有韻味,電影弱化了很多東西。奇怪的是,我反倒覺得文字比電影更有畫面感,好像電影不斷堆疊瑣碎,書更有帶入感。
書中強調穿越荒漠並沒有多難,但電影也太簡單化了這段旅程,一千五百磅的行李每天都要花數個小時裝、卸,電影非但沒湊夠一千五百磅的數,連每日要重複的裝卸也沒給個描述性鏡頭,彷彿很簡單。
攝影師和羅賓的關係,書中濃墨重彩的描寫,從反感到要麼決裂要麼親近,到了非如此不可的兩難境地
《沙漠驼影》上路绝不是为了征服。
转载请注明网址: https://www.livechatworks.com/dy/id-110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