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喜欢的姑娘让了,因姑娘喜欢别人
把堂口弃了,只为江湖一个义字
平日里,缩手、勾腰、面瘫
出手里,迅捷、果断、毙命
爷们呀~~~
仍然掉在《逆水寒》的大坑里没爬上来。
只看原著的话,心地善良的人们大概不会同情顾惜朝。而本人,只知道他是个大坏蛋,脑子里连半分印象都没有,似乎他只是为了衬托光辉灿烂的戚大侠而存在的一个阴谋与背叛的符号。但是电视剧里的顾惜朝,因为有着比戚大侠更灿烂的形象,成功地抢到了观众的眼球,让人开始关注一个坏蛋的内心。
“心比天高,身为下贱”,是顾惜朝无法选择、无可逃避的精神烙印。
都说英雄不怕出身低,但是“低”不等于“贱”。武侠小说里的大侠通常都出身寒门,有钱有势就混官场了谁还会混江湖?但是无论他们怎样一无所有,他们通常都拥有顾惜朝生来就不具备的——清白。或许当今的社会已经被金钱泡得很透了,但就不远的二三十年前,“清白”还足以在精神上跟金钱、地位相抗衡,何况是那样门户等级壁垒森严的年代。那个年代,哪怕是一个乞丐,都可以骄傲地向顾惜朝啐吐沫——呸,婊子养的!
人性是善的,人是勇于为理想而牺牲的,所以才有“侠义”。人性是恶的,人是需要践踏卑微来自我肯定的,所以才有“鄙视”。
踏入社会之后不久
就是觉得很久没有写东西了,很久没有被感动、被吸引了。似乎已经忘了自己曾经是多么喜欢故事的一个人。因为故事里有情结,有形形色色的人,有那么多的意料之外和情理之中。更是很久没有触及那个痴狂年少的武侠世界,侠之大者,应该为何。
竟是因为一些同人的片段去看了《逆水寒》,曾经武侠评述上那个怪乎邪乎的温瑞安,鲜活了起来。原来他的故事确实是有大才的。虽然不若金庸的厚重,不似古龙的轻狂,但是比之梁羽生那《云海玉弓缘》的愚锈,到真的有着不期而遇的江湖气。
旗亭酒肆,舞琴论剑,阴谋冤屈,知己红颜和活生生放大的义利之争。这些元素的组合,似乎是武侠剧的必须,却也是武侠剧的最最庸俗。但是《逆水寒》有清新之气。或许这与原著有关,但更是那个过目不忘的清俊影子让它出尘的凌厉与惊艳。
顾惜朝,只是名字就有难言的大喜大悲。君惜朝日谁惜君。一身的才华清傲,偏就背负了世人最难堪忍受的初始;满胸的旷达天下,奈何无有伯乐却满耳市井的嘲辱。所以他说:今日羞作攀附,他日得势成龙。
他真的喜欢晚晴。只是喜欢的太轻灵
世间人人都给自己白眼。而那个唯一对自己青眼有加的人,最后却刀剑相向。心向高处者,最凄凉不过如此。
故事还是从这里说起。
大漠连云,乱世争雄。
一日,冷清的酒肆里来了位剑仗江湖的大侠,点了壶酒名曰炮打灯,点了道菜唤作杜鹃醉鱼。
给大侠上菜的是个书生,因为没钱付酒帐,把自己押在酒肆做跑堂的。
“这位书生倒是一表人才,器宇不凡。”
“你也是一派英雄气概。”
大侠的佩剑第一次铮铮而鸣。
掌柜的好生招待之余,却动起了花花肠子,趁机讹了大侠一笔。
窘地大侠只好和书生一样,答应留下来给他当跑堂抵债。
两个小二半夜无聊,大侠出了个快活主意,拉着书生跑去偷掌柜的酒喝。喝得兴起,二人倾樽轰饮,醉拍栏干,一见如故。最后一晚干脆琴剑相和。
抚琴的风雅,舞剑的风流,直弄得一屋子的风情。和所有英雄惜英雄的桥段一样,感叹相逢恨晚。时值初秋,更深露重。酒肆内外,判若两重天。
大侠惜才,引书生入伙。他告诉自己寨里的弟兄,我给你们找了个有智计的新当家。三天后拜香。
“你就这么信任我,把我当你的兄弟?”
引人入胜!溺水心自寒——由《逆水寒》而生的一二怨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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