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我的1919 一样,看这片子也是学校组织的,爱国主义教育的一部分。当时看的时候很感动,后来偶然一次在六台又看到了,老实说当时感觉已不太一样了。但我仍然觉得雷锋的精神还是要发扬的,虽然此类的片子看起来总感觉那么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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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少能看这种主流思想电影能看得流泪的。看一次感动一次的电影,我到现在只遇到了2部:《我的兄弟姐妹》和《离开雷锋的日子》
我总共看过三次这部电影,每一次看都是热泪盈眶。这是一部没有什么商业色彩的电影,没有丝毫做作与虚伪,站在雷锋的战友乔安山的角度叙述了一段真实而不太平凡的故事,不是英雄,胜似英雄。
虽然有明显政治色彩和道德宣传意图,但故事合乎逻辑,也切近社会现实。尤其是近年的“小悦悦事件”以及“助人反被讹”的诸多事件,可以看到人际关系的“道德维系”逐渐让位于“利益维系”,建立在道德上的“社会信任”逐渐让位于建立在法律和利益至上的“社会信任”,当法律和利益主导社会人际关系时,我们过去习惯于道德约束人际关系开始变得脆弱,用过去的道德化来衡量当今的社会也会变得捉襟见肘。
怀着对班长的歉意,齐安山继承雷锋遗志,终其一生践行雷锋乐于助人的精神。但善举非但没有得到致谢,反而数次为他招致麻烦。维护群众人人平等地享有权利使自己的职业发展受阻,扶起路旁受伤的老人遭遇家属的恶意讹诈,寻求帮助反复遭遇拒绝,时代更迭,人人独善其身的大环境下,是否应该继续坚持雷锋精神?
然而熬过漫漫长夜,太阳终会升起。伴着朝日金光,戴着红帽的少年风尘赶来。镜头升高,在皑皑白雪中一片刺破寒冷的红色帽子中,韩磊演唱的插曲《对待》徐徐道:“你说我跟不上时代,付出的对待该不该
当年这部片子火爆的时候,叫好声一片。但在我看来,这完全是一部主题先行、矫揉造作的烂片。好在时间能证明一切,现在还有谁记得这个片子?还有谁?(龇牙)
不慎砸死了人,当然是需要自责一生的大错。而不慎砸死的是大人物,是否就更该加倍忏悔呢?——这种想法本身就把人的生命分出了三六九等,默认某些生命的价值比另一些更高。我可以背负我所应该背负的,我可以忏悔我所应该忏悔的。但是,于生命的本意之外,再强加给我一丝一毫附加的罪责,都是休想。
乔安山曾经和雷锋有那么密切的瓜葛,受到其精神的感召,终身行善,这当然是好事。但行善,不应该被视为赎罪之举。该背负的罪责可以一直背负下去,但做好事,就应该神清气爽的、快快乐乐的、兴高采烈的去做。就应该让大家看到,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就应该让更多的人觉得,助人乃快乐之本。这样才能感召更多的人互相帮助、互相关怀。这才是健康的社会氛围,这才是传说中的和谐社会啊!
因为撞死的是雷锋,所以就被绑上了道德法庭的十字架,终身行善,苦大仇深,不得解脱。我靠
“离开雷锋的日子”好看的传记片 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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