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发现自己也许不是个好孩子,至少,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这样想的时候我正在看斯通那部著名的《天生杀人狂》。本子是昆汀写的,虽然大获成功,可据称他本人对此片极为不爽,大约是源于两个天才在思想上不可调和的差异。我的思维有些混乱,由于昆汀同学那部更加出名的《落水狗》作祟,我直接把两个人的不和精简成三个字——狗咬狗。
事实上这两个家伙谁也不是好东西。他们总是假惺惺地让你欣赏一场关于暴力或世俗的盛宴,借此折腾所有甘于平凡的人们骨子里最后一点点叛逆或者良知,接着就像东太平洋上的飓风那样一扫而过,摧枯拉朽般毁掉每个人的生活。
这些牢骚话是我在电影结束后才想起来的。此前的两个小时,我一直在为米基和梅乐丽欢呼雀跃,当他们轰掉所有白痴愚蠢的头颅的时候,当他们站在桥头忘情亲吻的时候,当他们从监狱里英勇逃生的时候。
或者是担心,我始终希望他们有一个好结局。
结局本身并没有令我失望,两个人得以逃出生天,享受生活。如果不是这样,上帝,我想也许我会哭泣,坐在我的电脑面前,当着所有人
原本是冲着豆瓣评分去看的,可看到一半了还是不知道他要说些什么,看来我不适合看这么高深的电影?
看到一半,果断放弃了```
就节奏感来说很炫酷,就观影感受来说很爽,是个优秀的商业电影。而且因为两个主角杀人犯的身份,还给电影添加了一种特殊的逼格。美术不至于很优秀,不过全程在线,用闪烁混乱的镜头剪辑,表现出了疯狂感。整体来说很狂野。表演也在线。
关于这部电影,最有意思的地方在于价值观评论:
1.杀人是不对的,是道德沦丧的。这件事情放在普通正常的语境下,所有人都同意。
2.如何让群众认可一件道德沦丧的事情(比如杀人)?答案是:抽离这件事情背后的逻辑和理智,让它变得极端情绪化。或者换一个说法
发布于: 2009-09-29 01:58
看完了. 剧情我不喜欢的.如果无谓的杀戮可以让某些观众有快感的话,那么他应该死在天生杀狂的两个主角枪下.
一个无辜被杀害的生灵,甚至连为什么要被杀,在他死的最后那一刻他都搞不清楚,没有原因,实在要问原因,原因就是两主角需要杀人,干掉因你正好在现场,于是他们将你干掉... 靠,这是什么理由.. 杀人给他们快感,就像性.他们可以爱得深沉,爱得无所顾忌,而你,你只是一坨屎.在他们眼中,就算他喜欢你,他也会干掉你,尔后会说,我会想念这个家伙的..
以前知道一个罪名叫反人类罪,没有去深究这个词的具体含义,知道希特勒是被用到这个罪名的.我觉得这部电影的两个主角也可以用.这部电影我不知道导演想表达什么,表达杀戮无罪,杀戮有理? 这部戏的两个主角和导演和这部电影都可以被送去上电椅!! 同时为电影中的那些无辜死难者哀悼..虽然,只是戏中人物.
在已经循规蹈矩生活多年之后看这部影片,不自觉会把自己对于秩序与樊笼的束缚的不爽代入到影片之中,不过跟着男女主人公爽过之后还是要回到现实,就跟他们在影片最后一样:停止杀人与繁衍子孙……
*混乱*
昆汀恣意妄为,大开大合的暴力宣泄在遇到斯通这个史学气息浓重的家伙的时候难免会有点束缚的感觉,这种理念的冲突直接会反应在电影叙事上的混乱:斯通妄图在这些没有太多逻辑的人物上添加更多的逻辑的外衣,比如变态的父母,狂热的媒体,暴力的电视节目等等。我猜想昆汀想要的东西更加纯粹,也应该是更加纯粹,不过这种冲突并不影响影片本身的精彩。
*精彩*
1. 色彩:黑白,彩色,绿色和深色。色彩之间的切换契合场景和情绪变化。令我最难忘得是药店的一幕,纯绿的背景下主人公有些恍惚得去找蛇毒血清,不必纠结这是臆想或是真实,总之主人公即便如此也不忘记“如果不杀掉你如何制造一个凶杀案”
2. 幽默:女主人公的家庭介绍如同一个荒诞剧一样上演,夹杂着观众的笑声,父亲的变态,母亲的冷漠与怯懦,弟弟的无所谓,铺垫着后面媒体的疯狂。
“天生杀人狂”1994年度佳片,破碎的美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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