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01 密室里的女尸
丈夫回家发现妻子失踪。从手机相片和墙上旧相框来看,妻子很可能整过容。
从玻璃杯碎片体积the volume of the shards看出有两个杯子,推断女主人被袭击assailed时正在给客人倒水,显然认识客人且主动让其进入。前门的靴子印有难以察觉的血迹imperceptible spot of blood跟高跟鞋上的一样,应为受害者的血。
都是对称的布置除了一个戒指盒被拿走了,主卧有争斗struggling的痕迹。
犯人拿走了戒指盒说明他收集战利品,一般绑匪不会这么做,只有杀人犯会,妻子肯定已被杀
最早喜欢上推理小说,可以说我和大多数中国孩子一样,是从福尔摩斯开始(纳尼?你说是柯南启蒙了你!)。忘了是哪一年的六一,我姐送了一套群众出版社的《福尔摩斯全集》,至今也无法忘记在《血字的研究》中登场的那一瞬间,福尔摩斯仅仅通过握手就判断出华生的阿富汗征兵经历。
这种源自于侦探的敏锐观察力令我为之着迷,尽管这一能力在我不断努力模仿和学习之下,不幸的被歪解成无边的意淫功力,但对于福尔摩斯的热爱还是保留了下来。
无数的电影、电视剧作品,如果说从杰瑞米·布雷特、到彼得乌斯提诺夫(喂,他演的是波罗好吧!)的经典时代,再到小罗伯特唐尼和康伯巴奇的新时代,福尔摩斯从传统中得到了时代的再造。那么美国版的《福尔摩斯:演绎法》基本上完成了颠覆。
在《演绎法》中你能够看到的福尔摩斯,仅仅剩下了几组象征性的记号:夏洛克、华生、莫里亚蒂和英国腔。更多的时候,你在美国人翻拍的这部电视剧看到的是死宅和精神病完美结合的一个怪咖,原本极富理性思考的英国绅士在几世纪后的纽约变成了极度自我中心化的大男生
福尔摩斯:基本演绎法 第一季:温情版的福尔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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